會議名稱 |
期初社員大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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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104年03月05日19點00分至21點00分 |
地 點 |
吉他社社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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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席 |
石軒瑜 |
紀 錄 |
任君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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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議題: 組織章程修改條例、社團財產管理辦法、社團財務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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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與決議內容: 一、組織章程修改條例討論:
條例二:原條例:第四章 第廿三條:社員大會,分期初會議與期末會議兩種,由社長召集,召集時應於兩日前由文書通知各位幹部及社員。幹部會議,定期於每周一召開。 修正後:第四章 第廿三條:社員大會,分期初會議與期末會議兩種,由社長召集,召集時應於兩日前由文書通知各位幹部及社員。幹部會議,定期於每周四召開。 說 明:為了使幹部開會有效進行,以及配合幹部時間, 故更改幹部開會時間為社課結束後。 決 議:照案通過(在場69人,同意66票)
條例三:原條例:第五章 第廿三條:本社經費來源如下:入社費:社員入社時,應繳交人社費,入社費數額於每學年第一學期期初社員大會中議決之。交滿600元者可獲得證乙個、 PICK乙個、 社服乙件與教學本乙本。 修改後:第五章 第廿三條:本社經費來源如下:入社費:社員入社時應繳交入社費入社費數額於每學年第一學期期初社員大會中議決之。 交滿 700元者可獲得社證乙個、 PICK乙個、 社服乙件、 社證乙個、 教學本乙本以及免費參與社內活動。 說 明:物價上漲,活動資金支出更為龐大, 故決議社費提高100元以維持活動品質。 決 議:照案通過( 在場69人同意53票)。 條例四:原條例:第七章 第卌三條(現為第九章 第卅九條) : 凡社員於社課開始30分鐘內簽到者,可在社證上蓋章,滿5個章可換PICK兩片, 滿15個可換吉他弦乙组。滿20個可換移調夾乙個。 修正後:第九章 第卅九條:凡社員於杜課開始30分鐘內簽到者,可在社證上蓋章, 且於期末結束前。集滿 10個章, 可在期末大會上選擇兒换PICK乙個成精美小禮物。 說 明:由於吉他弦跟移調夾,社員們幾乎都擁有,故兌换率不高經由討論後更改為精美小禮物,希望能讓社員們能有更多的選擇; 以及降低集章門檻讓社員們胧有更多機會兒换獎品。 決 議:照案通過( 在場 69人。 同意59票)。
條例五:新增社團財務管理辦法至組織章程中。 說 明:為了使组織章程更完善, 故新增社團財產管理辦法至組織章程中。 決 議:照案通過( 在場 69人, 同意65票)。
條例六:新増社團財產管理辦法至组織章程中。 說 明:為了使组織章程更完善, 故新增社團財產管理辦法至組織章程中。 決 議:照案通過( 在場 69人, 同意66票)。
二、社團財產管理辦法: 由社員大會逐一審視每項內容,經由討論, 未做任何修改。
三、社團財物管理辦法: 大會逐一審視每項內容, 經由討論, 未做任何修改。
臨時動議: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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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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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屆財務收支明細表
- Mar 06 Fri 2015 21:00
03/05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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